作者:顾棠糖更新时间:2024-08-12 03:51:51
姜羡胎穿修仙文三千年,一直不知道自己在书里是个兢兢业业的舔狗人设。\n直到有一天,她意外怀上了不知名“野崽”,成为了师门耻辱后,被舔了三千年的男主一脚踹出了师门,才想起来自己是个穿书的。\n穿书而已嘛,也没什么可怕的。\n唯一可怕的,是都穿了三千年了,书里的其他内容她都忘得差不多了,偏偏还清晰地记得自己肚子里的这个崽,天生仙骨,剑心通明,将来会被众修仙者争夺,最后被反派挖了仙骨,送给女主换了女主一身的废骨。\n至于她,呵呵,舔狗外加炮灰一个!\n出场贡献:一个崽。\n冤种大崽:娘,你穿来这地儿几年了?\n惊呆了老铁,她给自己生了个老乡!\n姜羡:好大儿,以后娘就靠你那把骨罩着了。\n某个能听到姜羡内心哔哔戏的男主:“……” 觉醒后穿书女配她揣崽逃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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个名字,原本是我哥哥云绥姜,也就是绥宝的。 但因着阿娘怀我的时候,爹爹废寝忘食地翻了好久好久的书,实在找不到比哥哥的‘绥’字,更合他心意的名字后,就开始变得神神叨叨起来。 一天到晚就搁个角落里蹲着念个不停。 念得阿娘烦了,直接大手一拍,做主把哥哥的名字,挪了一个过来给我当大名。 但其实也不算挪啦! 我哥哥正儿八经的名字,本来就叫云绥姜。 所以我叫姜绥云,一点毛病都没有。 但大家都比较喜欢叫我的小名,元宝。 因为这个名字,是爹爹和阿娘撕破时空,去见我那素未谋面的亲祖父时,祖父给取的。 他老人家说大俗即大雅。 不过后来爹爹告诉我,在祖父的那个世界,元宝是最让...
在我青春的时光里,丢了我作为女人最为宝贵的东西我曾经一度认为,爱情与我是两条永不相交的平行线直到有一天,我邂逅了林余恒他靠近我,让我身上生了叫做爱情的刺不过,他与我之间,有的不仅仅是爱情在揭穿了一切丑陋的秘密和不堪以后试问有情人,此情可堪回...
上辈子,姜言笙误会祁西野在外面有女人,跟他离心闹了半辈子。直到这个男人,跟她殉情在火海,她才懂得自己究竟有多爱他。重生回到一切悲剧还没发生之前。救下差点被人害死的孩子和父母。发誓找那些伤害过他们一家的人报仇雪恨。意外开启玉佩空间,也收获了一双捡漏的眼睛。破鼻烟壶,居然是上等翡翠。布满油垢的插屏,竟是金丝楠木打造的。丢在垃圾堆里的废料,开出价值千万的玻璃种帝王绿翡翠。一次次捡漏成功,一次次打脸爽翻,也在一次次跟祁西野深入交流后,了解到他比她想的更爱自己,自己比她想的更离不开他。情不知所起,一往而终。祁西野用长情的陪伴,跟她告白,自己的爱有多深,情有多真。各位书友要是觉得军婚三宝后,我在九零靠捡漏赢麻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!...
总而言之,这是某个前世家庭美满幸福英俊魁梧的霸道总裁,被他人阴谋刺杀后,不小心重生错误成了小萝莉的故事。那么变成女孩的她,复仇之路又该如何走呢?或许,这也是一段关乎力量和荣光的晨曦之旅。玛德智障!我根本不叫做莉莉丝!林曦...
含恨而终,浴火重生,谁能想象如今名扬天下美艳倾城的董清胧本是怨气冲天的恶鬼?她原本携恨欲报,但是一头撞进他的怀里后,只想好好跟他在一起。美色误人,大概就是如此。清胧阿衍,坏人好多呀,人家很怕呢萧衍说话就说话,动手动脚干什么!?所以,脸红到耳朵尖却愣是抱着人不撒手的那个不是你?...
书中自有黄金屋,山下林立豪华城。自幼生在蜀山,下山的林白沐渐渐被现代吸引。击败法师弘扬道法是重任,赚取钱财品尝美食是天命。至于魔法师?顺带着打打也就算了!好了,这个城市的美食已经品尝过了,去下一个城市吧!好的大哥哥!等等我!领着一只被卖了估计也帮数钱的萝莉,林白沐开始了华夏天国的旅途。(一个山上长大的孩子下山,走进了魔法世界的故事)...
梦中修仙,秦天获得无上医术与炼丹等传承,而那些家族缺依然把他当做窝囊废上门女婿看待。欺软怕硬?恶名打压?不存在的!敢狂,敢装,敢裱的人,必将踏入脚下!...